將Attesters與MEV隔離

進階9/30/2024, 5:23:28 AM
本文框定了在Ethereum中提出權利分配的討論,並就當前話語進行了快速(帶有觀點)概述,最後重點關注了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

tl;dr: 本文框架討論了在以太坊中提出權利分配的議題,對當前的討論進行了快速(帶有個人觀點)概述,並在最後強調了一些開放問題。

防止MEV驅動的中心化,進而削弱了以太坊的核心特性的目標,已經導致了各種提出的方案,改變了網絡中區塊的構建和提議的方式。這些方案,如ePBS、MCP或執行票,將取代我們今天基於MEV-Boost的市場(雖然MEV-Boost軟件可能仍然發揮著作用)。

所有這些設計都有兩個共同目標:作為主要目標,我們希望避免任何激勵證明者採取策略行為。技能獎勵和共同利益會在網絡中產生中心化壓力,我們希望避免這種情況。作為次要目標,我們希望保持建造者市場“良好”。通過“建造者市場”,我們指的是在為證明者角色創造的其他角色之外出現的市場。 “良好”包括在去中心化、效率和協議收入之間的折衷空間。

在對這個解決方案空間進行初步探索時,~共識立場是,即使這意味著建造者市場相當“糟糕”(例如,我們希望在證明者中有很高程度的分權化終極對戰後2然而,我們從未清楚地知道我們在什麼時候會劃出界線,並願意讓見證人在更好的建造市場中少一些去中心化。本文並不試圖在這裡採取立場,而僅僅是為了使取捨的概況易於理解。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很少有論點可以真正被視為堅不可摧和完全預測的,因此本文應該被視為對已完成的工作的一種解釋,但顯然可能會有所改變。

自從多個同時提議者(MCP)設計家族,其中BRAID 3是最重要的設計工作,仍然很新,必須首先充實,本文更深入地討論了單提議者設計,並在最後用一個簡短的部分來討論MCP。

注意:“attester”是用來強調“attester”相對簡單的共識角色,即對區塊進行證明並參與點對點層,與網絡目前技術上分配給同一個參與者的更複雜的區塊生產和提案角色形成對比。“attester”和“validator”可以大致互換使用。

我們所知道的工具

當選為共識領導者並為特定插槽的其餘attester集合提出區塊時,證明者在採取戰略行為時受益最大。因此,我們提出的大多數保護attester的設計都集中在提議者角色上。其中每個設計都使用了三種技術的某種組合:

  1. 將責任轉移到稱為“執行提議者”(eprop)的非驗證者角色:儘管某些任務,如確定哪些交易在區塊中可以輕鬆地轉移到eprop,但其他任務,如聚合証明,必須留給所選擇的証明者(現在稱為“信標提議者”或“bprop”)。發布包含列表並促進未來執行提議者的選擇也是我們傾向於留給bprop的職責。這是定義性的特徵。f Attester-Proposer-Separation (APS) 設計 3其中包括基於插槽的ePBS,執行票和執行拍賣。
    如果有人想要過於拘泥,則可以指出基於區塊的ePBS的例外情況,這種情況下,非驗證者角色在技術上不是一個提議者,因為attester集合不期望從他們的公鑰獲得簽名。
  2. 通過使用委員會限制(任一e/b)提議者的權力:例如,如果我們希望bprop聚合eprop權利的出價,我們可以使用一個驗證者委員會,每個驗證者提供他們認為哪些出價已經到達並強迫bprop至少考慮其中一些觀點。同樣,像FOCIL這樣的包含清單設計利用一個attesters委員會來限制eprop排除交易的能力。Mike和Barnabe的“Mechanstein” 2這是另一個很好的例子。
  3. 通過提前和/或私下進行操作來減少bprop激勵以戰略行為:這裡的主要示例是當預期bprop將促進eprop權利的分配,最常見的是通過提供建造者市場消息的視圖,其中建造者做出像拍賣出價這樣的投資決策。在一個極端情況下,從現在起12秒後成為eprop的價值可能非常波動,因為它對新信息的到來非常敏感。例如Binance ETH價格的變動 1. 另一個極端是,在未來一年成為eprop的價值即使在狂烈的市場波動下也不太可能在接下來的12秒內改變。因此,要求bprop在提前選擇eprop時扮演一個角色會減少bprop玩延遲遊戲的動機。這也給予時間讓投資決策在幾個時段內被納入。使得 bprop 審查盈利大大減少 2. 隱藏出價也否認了它本可以利用的bprop信息,從而有利地干擾eprop權利的分配。 \
    執行票和執行拍賣(其中基於插槽的ePBS是一個特殊情況)都提前推進事情(Barnabe 的很好涵蓋了关于提案者和建设者的更多图片3) 而安德斯描述了一個 拍賣協議2旨在保護拍賣隱私。

每個都有自己的限制:

  1. 儘管引入了eprop,但bprop仍然存在MEV獎勵:我們留給bprop的一些任務仍然會受到MEV獎勵的影響。這可能適用於處理包含清單,取決於我們使用的方案,對於分配eprop權利肯定是如此。如果我們將這些任務分配給當前的eprop,我們就會冒著創建一個反饋循環的風險,其中當前的eprop因延遲優勢而具有在未來eprop中獲得權利的優勢,如果沒有其他方案提供的優勢。例如,在不切實際的極端情況下,我們可能期望在块n時,eprop運行拍賣以分配n+1的eprop權利。在這種情況下,現任eprop總是可以整合最多的信息,如ETH價格的變化(如果未加密)和其他參與者的出價。

這個反饋循環可能不會對我們的主要目標造成太大的影響,但有可能會影響建造者市場——例如,當投資決策沒有提前做出,而提議的正確價值隨時間快速變化時。
這種效應的程度尚不明確,很可能並不重要。

  1. 委員會對審查的抵制有限:必須將這一討論分開,討論兩種方法。最發達的研究方向採取了一種旨在利用委員會來限制提議者的方法。FOCIL旨在擴充目前的以太坊協議以達到此目的。這些委員會僅限制了部分審查,因此只消除了部分戰略行為的機會。委員會被用來建立交易的最低出價或包含清單,然而,因為這些設計允許提議者在委員會公布了包含的數據清單後包含數據(交易/出價),所以協議無法確定是否排除了遲到的出價或交易。這種限制主要來自設計方法,該方法旨在對現有協議進行最小的更改,使提議者角色處於中心位置,這並不是委員會的基本限制。甚至可能通過FOCIL大大減少特殊提議者角色的影響,盡管這不是支持者的本意,因為支持者偏向於給予提議者“最後查看”的權利,以便最小干擾當前市場。

另一方面,我們有不太充實的MCP方向,它確實對共識協定進行了根本性的重新設計,以便提議者的角色完全分配給一個委員會(每個委員會成員現在被稱為“提議者”),而沒有明確賦予單一參與者特權。雖然MCP有望大大加強委員會約束方法提供的保證,但以這種方式使用委員會的變化可能構成根本性變化,並且仍然沒有具體說明許多細節。因此,不能假設周圍的行為是固定的,需要對時間激勵、垃圾郵件激勵、網路輸送量等進行大量額外的分析。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這篇文章比較BRAID和FOCIL 2此分析 1, 這個面板1以及帖子末尾的部分。

  1. 由於早期拍賣,市場結構和二級市場的"壞" eprop: 所有提議的eprop權利分配機制都需要參與者和證明者集合之間的一些消息交換,例如在拍賣中競標或購買執行票。將這個消息截止時間提前至相應時段之前。
    1. 存在次級市場出現的風險。
    2. 如果這個情況發生在鏈上,無論是eproposer還是bproposer都必須處理它。這兩者都擊敗了提前運行該市場的目的。前者存在反饋迴路問題,而後者創造了bprop最大可提取價值(MEV)的激勵。
    3.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鏈下(例如因為財產權與特定公鑰綁定),我們可能會滿足我們的主要目標,儘管目前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包括該如何實施以及對建設者市場的影響。另外,這種情況描述了目前的現狀,即驗證者在提取權利和MEV-Boost之前(在鏈上)提前做出投資決策,後者是一個新興的鏈下二級市場。
    4. 這損害了我們保持建造者市場“良好”的次要目標,因為有關銷售商品的信息較少,降低了收入並增加了建造者市場的集中。集中化的論點是,拍賣越提前進行,建造者之間的差異空間就越小,每個區塊看起來都差不多,從而使評估層次結構不變。粗略地說,這一點已經在多個場合提出過,如 這份文件3這篇舊帖子 1最有趣的待遇來自這份文件 4雖然這一點表明即使在次級市場存在的情況下,我們也看到了集中度的增加。

此外,人們可能會指出非商品化建築特徵(如價格預測和風險容忍度)的增加重要性,以提出類似的中央集權主義論點,因為提前競標。

這讓我們如何處理?

看看這些權衡,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廣泛的建議。首先,使用一個委員會來約束提議者似乎沒有深刻的權衡(也許是廣泛的時間激勵和複雜性,但這些似乎不如提到的其他動態那麼重要),同時提供了提供審查阻力的好處,並減少了 eprop 反饋迴圈或 bprop MEV 的影響,這取決於我們選擇哪個參與者來運行分配機制。因此,我們應該在任何方案中使用類似FOCIL的東西。將來,我們希望MCP的方向能夠結出更具吸引力的基於委員會的設計的成果,然後可以取代FOCIL。

介紹eprop角色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 有幾個原因。 除了大多數提案涉及eprop角色外,我們還可以看看目前的協議,該協議並沒有明確引入這個角色,而是讓它在協議之外的市場中有機地出現(MEV-Boost),這表明激勵措施導致專門角色的出現,即使協議設計並不打算如此。 這讓我們在創建這個eprop角色時面臨三個重要選擇:誰分配eprop權利(eprop或bprop),參與者何時必須做出“投資決策”(競標,鎖定,購買票等)以及如何選擇eprop?

查看誰和何時做出決定,我們得出以下圖表


eprop 處理分配機制


bprop 處理分配機制

在左側指示的第一個選項中,顯示了一個我們將盡可能多的角色留給eprop的世界。剩下的選擇就在於時間,特別是相對於分配的時段做出投資決策的時機。調整時間將使我們能夠應對兩股對建造者市場結構產生負面影響的力量。提前進行運行會帶來上述對建造者市場的負面影響(如集中和收入損失),而延遲較少會冒著為在位者創造積極反饋循環的風險,盡管目前尚不清楚這種優勢的程度。根據我們上面概述的因素,這個繁重的eprop設計空間最適合隔離bprop。當然,可能還有其他我們尚未探索的相關互動。

或者,我們可以將eprop權利的分配交給bprop。在這個世界裡,bprop將扮演決定拍賣中的最高出價或包括執行購票消息等角色。在這樣的世界中調整時間允許我們在犧牲bprop“策略自由”(即認證者去中心化)以換取建造者市場集中之間做出選擇。

區塊對插槽拍賣

在ePBS 1中討論區塊與時隙拍賣可以看作是關於運行分配機制的討論,即無延遲(區塊拍賣)與小延遲(插槽拍賣)。連結的文章提供了相對全面的概述,但我們想要補充兩點關於這個“相變”的觀點。

  • 在區塊競標中,交易由建構者打包成區塊,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否會被選中來建造該區塊。這可能會使交易提交變得更加複雜,因為使用者或某些中介機構必須考慮從哪裡發送交易(雖然存在一些服務來處理這一點),但也防止了建構者之間的壟斷定價。一旦該區塊由一個知道自己是唯一的區塊生產者的行為者建構完成(即 eprop)他們可以實行壟斷定價,並且較少有動機避免對最終用戶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例如夾子交易和預先交易)。這一點最初是這樣說的這裡 1.
  • 即使是微小的延遲也要求建築者開始進行區塊價值預測並承擔風險。這使得某些特定建築者(通常也是市場製造者)和他們的交易和區塊建造活動相結合的建築者受益。一個由將自己置於最佳交易位置的實體構建區塊的市場,顯然比那些不積極參與交易的角色負責區塊生產的市場更缺乏中立性。

如何分配權利

上面的圖表只捕捉了不同預測效應的方向,但這些效應的程度在自然情況下存在的程度取決於分配機制的類型。對此仍然有爭議,但有一些相關的作品可以指出,讓我們能夠區分許多可能的設計方案:

(閃電網絡)認為,在提案權供應方面具有更大彈性的分配機制可以促進更多元化市場。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假設固定數量門票的模型會...像這樣一個3預測所有票券的單一所有者,而以太坊 PoS 系統目前支援多樣的參與者。

  • 這篇文章1Mike、Tim和Pranav指出,不同的拍賣格式(如全額支付vs贏家支付)允許我們在建造者市場的不同屬性(如收入和市場集中度)之間進行折衷,並且可以被看作是Christoph帖子的前身。
  • 本文 4正式主張,任何不將提議權給予出價最高者的機制,必須放棄至少其中一個偽造證明和激勵相容性。可以將這個結果解釋為與上述結果類似:如果你想離開全取勝拍賣格式,你必須放棄一些(可能是可取的)特性。

從這些中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希望建築商市場能夠最小程度地集中,可以通過盡可能廣泛地分配提案權來獲得成功,但這將以效率和收益為代價。希望擁有一個偏向市場分散的分配機制將有望減輕需要提前做出投資決策的成本。

多區塊MEV

從廣義上講,我們認為我們希望避免市場集中,並聘請委員會來降低任何單個參與者破壞區塊空間市場中立性的能力(例如,通過審查或搶先競爭交易)。一個更具體的擔憂是,如果一個行為者知道他們持有對連續區塊的提議權,他們將能夠並被激勵採取對市場運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額外行動。例如,如果構建者知道他們將連續生產兩個區塊(概率很高),他們可能會審查第一個區塊中的一些交易,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可以在下一個區塊中更有利可圖地執行它們(參見這裡1詳情請參閱).

我們希望避免這種動態的原因有兩個:

  • 規模回報(擁有更多區塊)在市場上起著集中力量的作用,破壞市場的中立性
  • 多區塊MEV的提取對市場參與者產生負面影響(延遲、滑點等)

我們可以試著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1. 減少一個參與者連續分配兩個插槽的機會。我們可以將這減少轉化為前述的目標,即針對低市場集中化,以及在二級市場(困難)中初步分配後防止集中的某種手段。
  2. 實現“單插槽單領導者選舉” - 即在第n個插槽時無法確定哪個參與者將在第n+1個插槽產生區塊。據我們所知,我們不知道如何在一般情況下做到這一點,但是機械巨人 2提案可被視為大致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方式。雖然MEV-Boost市場不提供捆綁銷售插槽的能力,但插槽是按時代分配的,即一次分配32個插槽,這意味著像Coinbase這樣的大公司目前能夠定期出售或利用建立多個連續插槽的權利,而根本不這樣做(謝謝!
  3. 減少擁有提議權的人的行動空間。這相當於上述基於委員會的方法。包含清單限制了構建者可以執行的審查量。這機械之石提案是這個想法的一個更複雜的實例,正如我們在下面闡述的那樣,MCP方向試圖將這種方法帶到其合乎邏輯的結論。\
    另一個相關的方向是簡單地減少某些不當行為的激勵。特別是,施加錯過的槽位罰款減少了將區塊留空以規避包含列表的激勵。

已經在上面討論了1和3點,而2的實施主要不會改變其他討論。

MCP是什麼情況?

如前所述,多個同時提議者可以被視為一種設計特性,它將委員會的使用推向了最大極限。與試圖限制單個演員的委員會相反,MCP將使一個委員會“平等地”構建一個區塊,或者至少同時採取行動,而不是像包含清單設計嘗試做的那樣(或者,如其他情況所述,留下一個特殊的演員進行“最後查看”)。最重要的MCP設計是BRAID 3目前仍處於確定共識細節階段,尚未提出具體的排序方案。

在某种意义上,MCP 完美地契合了以上所讨论的内容。MCP 要求在每个区块中选举多个提议者的能力,但并未规定建设者何时应做出投资决策或如何分配提议权。在此模型中,eprops 和 bprops 之间的分离也不一定是理所当然的。有人可能会认为,在一个时隙内分配提议者可以充分降低 MEV 激励,以至于将证明者分配到这个任务上不会导致二级市场。
正如上面關於委員會所討論的那樣,利用委員會可以減少MEV激勵措施的影響,除非完全串通,因此要求建築商在更接近插槽的地方做出投資決策的後果可能會減少,我們不必吃那麼多“市場壞事”,我們爭論的是提前很久做出投資決策。與限制提議者的基於委員會的解決方案相比,MCP 的另一個好處是,MCP 提高了活動保證,因為沒有一個提議者會導致錯過插槽。

话虽如此,MCP/BRAID 是一项基础且目前缺乏详细说明的变化,有许多未知因素需要解决。例如,成为最后的提议者可能会提供一些信息优势,这可能会创建新的时间游戏激励,并且并发提议者之间的(有意的)不协调可能导致效率低下,例如在时隙中包括重复交易。其中一些点在更详细的讨论中进行了讨论。最近的1號面板.

摘要

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梳理交易空間。可以總結如下:

  • 時間:似乎要求構建者提前做出決策可以減少 bprops 或 eprops 的結果 MEV,但目前的研究表明,這樣做會減少協定收入並集中構建器市場。可能會有一個階段性轉變,從「大宗拍賣」的無延遲到稍微提前做事。
  • 誰:我們可以把促進提議的權利分配市場的角色留給eprop或bprop。如果我們選擇bprop,我們(希望)避免反饋迴圈,即現有的eprops以證明者去中心化為代價使自己受益。如果我們選擇依賴 eprops,我們會保護 bprops,但可能會破壞建築商市場
  • 如何:彩票系統似乎更適合分散化,但會導致效率和高收益等理想屬性的損失。
  • 內容:提議者越受約束,提議的權利價值就越低,提議者對系統的影響就越小。由於對投標人的限制越大,要求提前作出投資決定的好處就越小。一般來說,讓委員會參與是有意義的,但任何特定的設計當然都有細微差別。

主觀結論

  • 有人可以認為當今的系統時間是最佳的。根據上述引用的論點,建造商市場在當今運行時是最有效和分散的,提議者時間遊戲的影響似乎不太嚴重(尚未?)。那麼,當前市場似乎相當集中,因此我們應該挑戰這些論點,以確定結論是否合理,並探索其他形式的變化。
  • MCP似乎是一個非常有前途的方向,但仍有很多問題。我們最興奮的是MCP的eprop角色。與此同時,我們顯然需要FOCIL。
  • 從迄今為止所做的所有工作中得出的一個廣泛結論是,你可以通過使每個人同質化和商品化(也許由於風險厭惡而添加遞減收益)來擁有一個去中心化的市場,或者你可以採取一個異質化的市場,並確保市場參與者在不同維度上的差異是使競爭者的層次取決於環境中總是在變化的部分。我們認為我們屬於後者的陣營。

開放問題

自然地,有許多未解之謎,也許最好問的問題對我來說還不清楚。以下是一些對我來說重要的問題:

  • 在需要分配大量資本(例如執行交易)的系統中,價格/體系風險如何影響市場集中度?
  • 我們看看今天的市場,我們有多個建築商同時建造一個區塊,並從中推斷出最有利可圖的區塊通常由集成方以非中立的方式建造。但是,這可能不會延續到(類似MEV-Geth)的政權,其中只有一個實體構建一個區塊。據推測,該建築商必須平衡拍賣收入和他們自己的交易利潤,因為市場對他們有利可能會導致其他競標者在預期逆向選擇的情況下掩蓋他們的出價。
  • “eprop反饋迴圈”問題目前還不是很好理解。對於一些具體設計,我們能否確定這是否是一個合理的關注?
  • 這種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源於對計時遊戲激勵的擔憂,這些激勵導致錯過老虎機並激勵證明人託管。我們可以通過施加錯過插槽懲罰來解決錯過插槽獎勵,因此我們只剩下託管獎勵。
    • 我們能就這些激勵的程度做出一些陳述嗎?
    • 我們主要關注減少託管激勵,但明確激勵地理分佈呢?最近的作品如PoLoc 1 and VerLoc 1在可靠地確定拜占庭環境中的節點位置方面取得了進展。我們能否利用這項技術(也許有額外的隱私保證)來積極獎勵位於理想地理位置的節點?

免責聲明:

  1. 本文轉載自 [集體的].所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Quintus and @Christophrobot]. 如果有異議,請聯繫Gate 學習團隊,他們會及時處理。

  2. 責任聲明:本文所表達的觀點和意見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3. 文章到其他語言的翻譯由Gate Learn團隊完成。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禁止複製、分發或抄襲翻譯后的文章。

將Attesters與MEV隔離

進階9/30/2024, 5:23:28 AM
本文框定了在Ethereum中提出權利分配的討論,並就當前話語進行了快速(帶有觀點)概述,最後重點關注了一些懸而未決的問題。

tl;dr: 本文框架討論了在以太坊中提出權利分配的議題,對當前的討論進行了快速(帶有個人觀點)概述,並在最後強調了一些開放問題。

防止MEV驅動的中心化,進而削弱了以太坊的核心特性的目標,已經導致了各種提出的方案,改變了網絡中區塊的構建和提議的方式。這些方案,如ePBS、MCP或執行票,將取代我們今天基於MEV-Boost的市場(雖然MEV-Boost軟件可能仍然發揮著作用)。

所有這些設計都有兩個共同目標:作為主要目標,我們希望避免任何激勵證明者採取策略行為。技能獎勵和共同利益會在網絡中產生中心化壓力,我們希望避免這種情況。作為次要目標,我們希望保持建造者市場“良好”。通過“建造者市場”,我們指的是在為證明者角色創造的其他角色之外出現的市場。 “良好”包括在去中心化、效率和協議收入之間的折衷空間。

在對這個解決方案空間進行初步探索時,~共識立場是,即使這意味著建造者市場相當“糟糕”(例如,我們希望在證明者中有很高程度的分權化終極對戰後2然而,我們從未清楚地知道我們在什麼時候會劃出界線,並願意讓見證人在更好的建造市場中少一些去中心化。本文並不試圖在這裡採取立場,而僅僅是為了使取捨的概況易於理解。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很少有論點可以真正被視為堅不可摧和完全預測的,因此本文應該被視為對已完成的工作的一種解釋,但顯然可能會有所改變。

自從多個同時提議者(MCP)設計家族,其中BRAID 3是最重要的設計工作,仍然很新,必須首先充實,本文更深入地討論了單提議者設計,並在最後用一個簡短的部分來討論MCP。

注意:“attester”是用來強調“attester”相對簡單的共識角色,即對區塊進行證明並參與點對點層,與網絡目前技術上分配給同一個參與者的更複雜的區塊生產和提案角色形成對比。“attester”和“validator”可以大致互換使用。

我們所知道的工具

當選為共識領導者並為特定插槽的其餘attester集合提出區塊時,證明者在採取戰略行為時受益最大。因此,我們提出的大多數保護attester的設計都集中在提議者角色上。其中每個設計都使用了三種技術的某種組合:

  1. 將責任轉移到稱為“執行提議者”(eprop)的非驗證者角色:儘管某些任務,如確定哪些交易在區塊中可以輕鬆地轉移到eprop,但其他任務,如聚合証明,必須留給所選擇的証明者(現在稱為“信標提議者”或“bprop”)。發布包含列表並促進未來執行提議者的選擇也是我們傾向於留給bprop的職責。這是定義性的特徵。f Attester-Proposer-Separation (APS) 設計 3其中包括基於插槽的ePBS,執行票和執行拍賣。
    如果有人想要過於拘泥,則可以指出基於區塊的ePBS的例外情況,這種情況下,非驗證者角色在技術上不是一個提議者,因為attester集合不期望從他們的公鑰獲得簽名。
  2. 通過使用委員會限制(任一e/b)提議者的權力:例如,如果我們希望bprop聚合eprop權利的出價,我們可以使用一個驗證者委員會,每個驗證者提供他們認為哪些出價已經到達並強迫bprop至少考慮其中一些觀點。同樣,像FOCIL這樣的包含清單設計利用一個attesters委員會來限制eprop排除交易的能力。Mike和Barnabe的“Mechanstein” 2這是另一個很好的例子。
  3. 通過提前和/或私下進行操作來減少bprop激勵以戰略行為:這裡的主要示例是當預期bprop將促進eprop權利的分配,最常見的是通過提供建造者市場消息的視圖,其中建造者做出像拍賣出價這樣的投資決策。在一個極端情況下,從現在起12秒後成為eprop的價值可能非常波動,因為它對新信息的到來非常敏感。例如Binance ETH價格的變動 1. 另一個極端是,在未來一年成為eprop的價值即使在狂烈的市場波動下也不太可能在接下來的12秒內改變。因此,要求bprop在提前選擇eprop時扮演一個角色會減少bprop玩延遲遊戲的動機。這也給予時間讓投資決策在幾個時段內被納入。使得 bprop 審查盈利大大減少 2. 隱藏出價也否認了它本可以利用的bprop信息,從而有利地干擾eprop權利的分配。 \
    執行票和執行拍賣(其中基於插槽的ePBS是一個特殊情況)都提前推進事情(Barnabe 的很好涵蓋了关于提案者和建设者的更多图片3) 而安德斯描述了一個 拍賣協議2旨在保護拍賣隱私。

每個都有自己的限制:

  1. 儘管引入了eprop,但bprop仍然存在MEV獎勵:我們留給bprop的一些任務仍然會受到MEV獎勵的影響。這可能適用於處理包含清單,取決於我們使用的方案,對於分配eprop權利肯定是如此。如果我們將這些任務分配給當前的eprop,我們就會冒著創建一個反饋循環的風險,其中當前的eprop因延遲優勢而具有在未來eprop中獲得權利的優勢,如果沒有其他方案提供的優勢。例如,在不切實際的極端情況下,我們可能期望在块n時,eprop運行拍賣以分配n+1的eprop權利。在這種情況下,現任eprop總是可以整合最多的信息,如ETH價格的變化(如果未加密)和其他參與者的出價。

這個反饋循環可能不會對我們的主要目標造成太大的影響,但有可能會影響建造者市場——例如,當投資決策沒有提前做出,而提議的正確價值隨時間快速變化時。
這種效應的程度尚不明確,很可能並不重要。

  1. 委員會對審查的抵制有限:必須將這一討論分開,討論兩種方法。最發達的研究方向採取了一種旨在利用委員會來限制提議者的方法。FOCIL旨在擴充目前的以太坊協議以達到此目的。這些委員會僅限制了部分審查,因此只消除了部分戰略行為的機會。委員會被用來建立交易的最低出價或包含清單,然而,因為這些設計允許提議者在委員會公布了包含的數據清單後包含數據(交易/出價),所以協議無法確定是否排除了遲到的出價或交易。這種限制主要來自設計方法,該方法旨在對現有協議進行最小的更改,使提議者角色處於中心位置,這並不是委員會的基本限制。甚至可能通過FOCIL大大減少特殊提議者角色的影響,盡管這不是支持者的本意,因為支持者偏向於給予提議者“最後查看”的權利,以便最小干擾當前市場。

另一方面,我們有不太充實的MCP方向,它確實對共識協定進行了根本性的重新設計,以便提議者的角色完全分配給一個委員會(每個委員會成員現在被稱為“提議者”),而沒有明確賦予單一參與者特權。雖然MCP有望大大加強委員會約束方法提供的保證,但以這種方式使用委員會的變化可能構成根本性變化,並且仍然沒有具體說明許多細節。因此,不能假設周圍的行為是固定的,需要對時間激勵、垃圾郵件激勵、網路輸送量等進行大量額外的分析。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這篇文章比較BRAID和FOCIL 2此分析 1, 這個面板1以及帖子末尾的部分。

  1. 由於早期拍賣,市場結構和二級市場的"壞" eprop: 所有提議的eprop權利分配機制都需要參與者和證明者集合之間的一些消息交換,例如在拍賣中競標或購買執行票。將這個消息截止時間提前至相應時段之前。
    1. 存在次級市場出現的風險。
    2. 如果這個情況發生在鏈上,無論是eproposer還是bproposer都必須處理它。這兩者都擊敗了提前運行該市場的目的。前者存在反饋迴路問題,而後者創造了bprop最大可提取價值(MEV)的激勵。
    3.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在鏈下(例如因為財產權與特定公鑰綁定),我們可能會滿足我們的主要目標,儘管目前還有一些問題需要解決,包括該如何實施以及對建設者市場的影響。另外,這種情況描述了目前的現狀,即驗證者在提取權利和MEV-Boost之前(在鏈上)提前做出投資決策,後者是一個新興的鏈下二級市場。
    4. 這損害了我們保持建造者市場“良好”的次要目標,因為有關銷售商品的信息較少,降低了收入並增加了建造者市場的集中。集中化的論點是,拍賣越提前進行,建造者之間的差異空間就越小,每個區塊看起來都差不多,從而使評估層次結構不變。粗略地說,這一點已經在多個場合提出過,如 這份文件3這篇舊帖子 1最有趣的待遇來自這份文件 4雖然這一點表明即使在次級市場存在的情況下,我們也看到了集中度的增加。

此外,人們可能會指出非商品化建築特徵(如價格預測和風險容忍度)的增加重要性,以提出類似的中央集權主義論點,因為提前競標。

這讓我們如何處理?

看看這些權衡,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廣泛的建議。首先,使用一個委員會來約束提議者似乎沒有深刻的權衡(也許是廣泛的時間激勵和複雜性,但這些似乎不如提到的其他動態那麼重要),同時提供了提供審查阻力的好處,並減少了 eprop 反饋迴圈或 bprop MEV 的影響,這取決於我們選擇哪個參與者來運行分配機制。因此,我們應該在任何方案中使用類似FOCIL的東西。將來,我們希望MCP的方向能夠結出更具吸引力的基於委員會的設計的成果,然後可以取代FOCIL。

介紹eprop角色似乎也是不可避免的。 有幾個原因。 除了大多數提案涉及eprop角色外,我們還可以看看目前的協議,該協議並沒有明確引入這個角色,而是讓它在協議之外的市場中有機地出現(MEV-Boost),這表明激勵措施導致專門角色的出現,即使協議設計並不打算如此。 這讓我們在創建這個eprop角色時面臨三個重要選擇:誰分配eprop權利(eprop或bprop),參與者何時必須做出“投資決策”(競標,鎖定,購買票等)以及如何選擇eprop?

查看誰和何時做出決定,我們得出以下圖表


eprop 處理分配機制


bprop 處理分配機制

在左側指示的第一個選項中,顯示了一個我們將盡可能多的角色留給eprop的世界。剩下的選擇就在於時間,特別是相對於分配的時段做出投資決策的時機。調整時間將使我們能夠應對兩股對建造者市場結構產生負面影響的力量。提前進行運行會帶來上述對建造者市場的負面影響(如集中和收入損失),而延遲較少會冒著為在位者創造積極反饋循環的風險,盡管目前尚不清楚這種優勢的程度。根據我們上面概述的因素,這個繁重的eprop設計空間最適合隔離bprop。當然,可能還有其他我們尚未探索的相關互動。

或者,我們可以將eprop權利的分配交給bprop。在這個世界裡,bprop將扮演決定拍賣中的最高出價或包括執行購票消息等角色。在這樣的世界中調整時間允許我們在犧牲bprop“策略自由”(即認證者去中心化)以換取建造者市場集中之間做出選擇。

區塊對插槽拍賣

在ePBS 1中討論區塊與時隙拍賣可以看作是關於運行分配機制的討論,即無延遲(區塊拍賣)與小延遲(插槽拍賣)。連結的文章提供了相對全面的概述,但我們想要補充兩點關於這個“相變”的觀點。

  • 在區塊競標中,交易由建構者打包成區塊,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是否會被選中來建造該區塊。這可能會使交易提交變得更加複雜,因為使用者或某些中介機構必須考慮從哪裡發送交易(雖然存在一些服務來處理這一點),但也防止了建構者之間的壟斷定價。一旦該區塊由一個知道自己是唯一的區塊生產者的行為者建構完成(即 eprop)他們可以實行壟斷定價,並且較少有動機避免對最終用戶產生負面影響的行為(例如夾子交易和預先交易)。這一點最初是這樣說的這裡 1.
  • 即使是微小的延遲也要求建築者開始進行區塊價值預測並承擔風險。這使得某些特定建築者(通常也是市場製造者)和他們的交易和區塊建造活動相結合的建築者受益。一個由將自己置於最佳交易位置的實體構建區塊的市場,顯然比那些不積極參與交易的角色負責區塊生產的市場更缺乏中立性。

如何分配權利

上面的圖表只捕捉了不同預測效應的方向,但這些效應的程度在自然情況下存在的程度取決於分配機制的類型。對此仍然有爭議,但有一些相關的作品可以指出,讓我們能夠區分許多可能的設計方案:

(閃電網絡)認為,在提案權供應方面具有更大彈性的分配機制可以促進更多元化市場。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假設固定數量門票的模型會...像這樣一個3預測所有票券的單一所有者,而以太坊 PoS 系統目前支援多樣的參與者。

  • 這篇文章1Mike、Tim和Pranav指出,不同的拍賣格式(如全額支付vs贏家支付)允許我們在建造者市場的不同屬性(如收入和市場集中度)之間進行折衷,並且可以被看作是Christoph帖子的前身。
  • 本文 4正式主張,任何不將提議權給予出價最高者的機制,必須放棄至少其中一個偽造證明和激勵相容性。可以將這個結果解釋為與上述結果類似:如果你想離開全取勝拍賣格式,你必須放棄一些(可能是可取的)特性。

從這些中我們可以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希望建築商市場能夠最小程度地集中,可以通過盡可能廣泛地分配提案權來獲得成功,但這將以效率和收益為代價。希望擁有一個偏向市場分散的分配機制將有望減輕需要提前做出投資決策的成本。

多區塊MEV

從廣義上講,我們認為我們希望避免市場集中,並聘請委員會來降低任何單個參與者破壞區塊空間市場中立性的能力(例如,通過審查或搶先競爭交易)。一個更具體的擔憂是,如果一個行為者知道他們持有對連續區塊的提議權,他們將能夠並被激勵採取對市場運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額外行動。例如,如果構建者知道他們將連續生產兩個區塊(概率很高),他們可能會審查第一個區塊中的一些交易,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可以在下一個區塊中更有利可圖地執行它們(參見這裡1詳情請參閱).

我們希望避免這種動態的原因有兩個:

  • 規模回報(擁有更多區塊)在市場上起著集中力量的作用,破壞市場的中立性
  • 多區塊MEV的提取對市場參與者產生負面影響(延遲、滑點等)

我們可以試著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1. 減少一個參與者連續分配兩個插槽的機會。我們可以將這減少轉化為前述的目標,即針對低市場集中化,以及在二級市場(困難)中初步分配後防止集中的某種手段。
  2. 實現“單插槽單領導者選舉” - 即在第n個插槽時無法確定哪個參與者將在第n+1個插槽產生區塊。據我們所知,我們不知道如何在一般情況下做到這一點,但是機械巨人 2提案可被視為大致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方式。雖然MEV-Boost市場不提供捆綁銷售插槽的能力,但插槽是按時代分配的,即一次分配32個插槽,這意味著像Coinbase這樣的大公司目前能夠定期出售或利用建立多個連續插槽的權利,而根本不這樣做(謝謝!
  3. 減少擁有提議權的人的行動空間。這相當於上述基於委員會的方法。包含清單限制了構建者可以執行的審查量。這機械之石提案是這個想法的一個更複雜的實例,正如我們在下面闡述的那樣,MCP方向試圖將這種方法帶到其合乎邏輯的結論。\
    另一個相關的方向是簡單地減少某些不當行為的激勵。特別是,施加錯過的槽位罰款減少了將區塊留空以規避包含列表的激勵。

已經在上面討論了1和3點,而2的實施主要不會改變其他討論。

MCP是什麼情況?

如前所述,多個同時提議者可以被視為一種設計特性,它將委員會的使用推向了最大極限。與試圖限制單個演員的委員會相反,MCP將使一個委員會“平等地”構建一個區塊,或者至少同時採取行動,而不是像包含清單設計嘗試做的那樣(或者,如其他情況所述,留下一個特殊的演員進行“最後查看”)。最重要的MCP設計是BRAID 3目前仍處於確定共識細節階段,尚未提出具體的排序方案。

在某种意义上,MCP 完美地契合了以上所讨论的内容。MCP 要求在每个区块中选举多个提议者的能力,但并未规定建设者何时应做出投资决策或如何分配提议权。在此模型中,eprops 和 bprops 之间的分离也不一定是理所当然的。有人可能会认为,在一个时隙内分配提议者可以充分降低 MEV 激励,以至于将证明者分配到这个任务上不会导致二级市场。
正如上面關於委員會所討論的那樣,利用委員會可以減少MEV激勵措施的影響,除非完全串通,因此要求建築商在更接近插槽的地方做出投資決策的後果可能會減少,我們不必吃那麼多“市場壞事”,我們爭論的是提前很久做出投資決策。與限制提議者的基於委員會的解決方案相比,MCP 的另一個好處是,MCP 提高了活動保證,因為沒有一個提議者會導致錯過插槽。

话虽如此,MCP/BRAID 是一项基础且目前缺乏详细说明的变化,有许多未知因素需要解决。例如,成为最后的提议者可能会提供一些信息优势,这可能会创建新的时间游戏激励,并且并发提议者之间的(有意的)不协调可能导致效率低下,例如在时隙中包括重复交易。其中一些点在更详细的讨论中进行了讨论。最近的1號面板.

摘要

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梳理交易空間。可以總結如下:

  • 時間:似乎要求構建者提前做出決策可以減少 bprops 或 eprops 的結果 MEV,但目前的研究表明,這樣做會減少協定收入並集中構建器市場。可能會有一個階段性轉變,從「大宗拍賣」的無延遲到稍微提前做事。
  • 誰:我們可以把促進提議的權利分配市場的角色留給eprop或bprop。如果我們選擇bprop,我們(希望)避免反饋迴圈,即現有的eprops以證明者去中心化為代價使自己受益。如果我們選擇依賴 eprops,我們會保護 bprops,但可能會破壞建築商市場
  • 如何:彩票系統似乎更適合分散化,但會導致效率和高收益等理想屬性的損失。
  • 內容:提議者越受約束,提議的權利價值就越低,提議者對系統的影響就越小。由於對投標人的限制越大,要求提前作出投資決定的好處就越小。一般來說,讓委員會參與是有意義的,但任何特定的設計當然都有細微差別。

主觀結論

  • 有人可以認為當今的系統時間是最佳的。根據上述引用的論點,建造商市場在當今運行時是最有效和分散的,提議者時間遊戲的影響似乎不太嚴重(尚未?)。那麼,當前市場似乎相當集中,因此我們應該挑戰這些論點,以確定結論是否合理,並探索其他形式的變化。
  • MCP似乎是一個非常有前途的方向,但仍有很多問題。我們最興奮的是MCP的eprop角色。與此同時,我們顯然需要FOCIL。
  • 從迄今為止所做的所有工作中得出的一個廣泛結論是,你可以通過使每個人同質化和商品化(也許由於風險厭惡而添加遞減收益)來擁有一個去中心化的市場,或者你可以採取一個異質化的市場,並確保市場參與者在不同維度上的差異是使競爭者的層次取決於環境中總是在變化的部分。我們認為我們屬於後者的陣營。

開放問題

自然地,有許多未解之謎,也許最好問的問題對我來說還不清楚。以下是一些對我來說重要的問題:

  • 在需要分配大量資本(例如執行交易)的系統中,價格/體系風險如何影響市場集中度?
  • 我們看看今天的市場,我們有多個建築商同時建造一個區塊,並從中推斷出最有利可圖的區塊通常由集成方以非中立的方式建造。但是,這可能不會延續到(類似MEV-Geth)的政權,其中只有一個實體構建一個區塊。據推測,該建築商必須平衡拍賣收入和他們自己的交易利潤,因為市場對他們有利可能會導致其他競標者在預期逆向選擇的情況下掩蓋他們的出價。
  • “eprop反饋迴圈”問題目前還不是很好理解。對於一些具體設計,我們能否確定這是否是一個合理的關注?
  • 這種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源於對計時遊戲激勵的擔憂,這些激勵導致錯過老虎機並激勵證明人託管。我們可以通過施加錯過插槽懲罰來解決錯過插槽獎勵,因此我們只剩下託管獎勵。
    • 我們能就這些激勵的程度做出一些陳述嗎?
    • 我們主要關注減少託管激勵,但明確激勵地理分佈呢?最近的作品如PoLoc 1 and VerLoc 1在可靠地確定拜占庭環境中的節點位置方面取得了進展。我們能否利用這項技術(也許有額外的隱私保證)來積極獎勵位於理想地理位置的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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