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正式启动!
分享你对 $ERA 项目的独特观点,推广ERA上线活动, 700 $ERA 等你来赢!
💰 奖励:
一等奖(1名): 100枚 $ERA
二等奖(5名): 每人 60 枚 $ERA
三等奖(10名): 每人 30 枚 $ERA
👉 参与方式:
1.在 Gate广场发布你对 ERA 项目的独到见解贴文
2.在贴文中添加标签: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贴文字数不低于300字
3.将你的文章或观点同步到X,加上标签:Gate Square 和 ERA
4.征文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创作方向:
ERA 项目亮点:作为区块链基础设施公司,ERA 拥有哪些核心优势?
ERA 代币经济模型:如何保障代币的长期价值及生态可持续发展?
参与并推广 Gate x Caldera (ERA) 生态周活动。点击查看活动详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46169。
欢迎围绕上述主题,或从其他独特视角提出您的见解与建议。
⚠️ 活动要求:
原创内容,至少 300 字, 重复或抄袭内容将被淘汰。
不得使用 #Gate广场征文活动第二期# 和 #ERA# 以外的任何标签。
每篇文章必须获得 至少3个互动,否则无法获得奖励
鼓励图文并茂、深度分析,观点独到。
⏰ 活动时间:2025年7月20日 17
DAO法律结构探讨:从监管诉讼看实体注册必要性
DAO的法律结构:从美国监管机构对DAO的诉讼谈起
摘要
近期,某DAO遭遇诉讼,其成员可能需要共同承担责任。这一情况虽令人震惊,但早已在法律界预料之中。DAO并非法外之地,当法律责任出现时,无实体DAO会给成员带来重大风险。许多DAO正在寻求建立更成熟的法律结构,根据业务特点,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会、非法人非营利协会、特别目的信托等几种方式是常见的选择。
第一部分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近日公布了针对某DeFi协议的执法行动。CFTC指控该协议非法提供杠杆和保证金期货交易,从事只有注册期货佣金商才能进行的活动,未能执行KYC等金融监管要求。CFTC对该协议背后的公司及创始人提起诉讼并提出和解罚金。
同时,CFTC决定对该协议背后的DAO提起民事诉讼,因为去年该协议团队已将控制权移交给DAO以规避监管。诉讼目的包括要求赔偿、退回非法所得、民事罚款、禁止交易及注册等。
这一行动遭到了Web3界的批评,CFTC内部也存在分歧。有委员公开反对,认为此举涉足未知的法律领域,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且未广泛征求意见。
本文重点讨论DAO的法律结构及相应责任。此次事件在DAO领域引起震动,主要原因是DAO成员可能需要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目前判定成员身份的标准是是否在DAO中投过票,因为投票代表对组织运行施加了影响。虽然看似离谱,但法律界早已预警,若DAO无法律实体,可能被认定为普通合伙企业,导致所有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DAO积极推进实体注册的重要原因之一。
尽管之前大多数人知晓这一风险,但几乎没人认为会真正发生。一方面,多数社区型DAO尚未形成基础业务,自认风险不大。另一方面,执行处罚DAO成员的难度巨大。大部分DAO成员是匿名的,仅有一个地址。追踪执法成本高昂,除非涉及重大案件需要执法部门介入,否则很少会为了少量罚款去追查全球各地的匿名地址。
这次事件虽开创了危险先例,但可能雷声大雨点小。主要目的是警告DeFi协议运营方,不要试图通过移交运营权给DAO来逃避责任,同时也提醒社区不要轻易背锅。CFTC声明中提到,这些行动是在快速发展的去中心化金融环境中保护美国客户的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这一事件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在现行法律体系下,DAO需要并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DAO而言,尽早形成完善的组织法律结构几乎成为必选项。(当然,一些DAO会坚持纯粹的加密原生理念,不接受监管,通过各种设计实现抗审查。这类DAO在加密世界中会长期存在,但可能不会成为主流形态)
不注册实体的主要弊端有三:
无实体DAO可能被认定为普通合伙企业,成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税务风险,无实体情况下,成员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本不属于自己的税务责任,即使个人未收到任何收益。
链下活动受限,缺乏实体可能难以与传统世界实体互动,如签订合同。而许多DAO的业务已经延伸到链下世界。
这些问题都会对DAO的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部分
如果要注册,在哪里注册,注册什么类型呢?以下是几种常见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LLC)
在美国,DAO可以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LLC),完全符合美国法律和税收要求。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成员管理,无需董事会、经理或领导,这一特点使LLC适合DAO使用。部分州已明确接受DAO形态的组织注册LLC。
LLC可以以营利为目的,选择注册LLC的多为投资DAO。尽管尚无明确监管条例,它们通常要求成员为合格投资者,并将成员上限设为99人,以最大程度确保未来可能面临的监管合规。
一些投资团体注册LLC但将自己定义为投资俱乐部。这可视为小型Venture DAO。SEC对投资俱乐部有明确定义,符合条件的投资集体可免受SEC监管。但投资俱乐部也有99人上限要求,最麻烦的是所有成员必须主动参与每个投资决策。
近期有机构提出sDAO概念,允许在合规前提下将成员上限提升至499人并进行特定类别投资,但要求所有参与者为美国公民。相比之下,LLC对成员没有国籍限制。这一方案目前仍在验证中。
某岛国今年初修订了《非营利实体法》,允许任何DAO在该国注册为非营利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享受税务豁免。该法律允许在单独某人对整个DAO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注册。这是美国结构的离岸版本,但不受美国联邦法律约束。尽管该版本的LLC可正常开展经营性业务,但不得向DAO成员分配收入或利润,不适用于投资类DAO。
海外基金会
相比注册为LLC的DAO,目前更多选择在世界各地注册基金会。基金会的优势在于可以是"无主体"的,这在意外情况发生时可减少创始团队的法律责任。常见的境内基金会注册地为瑞士和新加坡,它们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但DAO需为收入纳税。境外注册地多为开曼、BVI等地。其中开曼对代币发行较为友好,是目前众多DAO的选择。境内外的主要区别在于境外有税务豁免。基金会由理事会或董事会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牺牲了去中心化程度,但代币持有者可通过投票指导理事会或董事会行动。基金会在DAO流行前已被区块链相关组织广泛使用,这种模式相对熟悉。
有限合作协会 (LCA)
LCA是传统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混合体,提供比传统合作社更大的灵活性,特别是在投资方面。LCA可以很好地将DAO的治理协议和协会章程结构化,接受不同类型参与者的投票治理权,同时遵守合作原则。某州针对LCA有一套完善的法案,因此获得了众多DAO的认可。
非法人非营利协会(UNA)
UNA是近期重点探索的新形态。它允许灵活认定成员,允许成员匿名,方便流动,这些特点与现有的社区类DAO能很好适配。UNA可经营盈利性业务,但整个组织需保持非营利性,不能进行利润分配。然而,UNA是相对新的实践,美国各州目前对UNA的理解不尽相同,缺乏相应判例,这可能导致UNA在特定情况下不被认可而引发风险。此外,UNA更适用于主要人员和业务活动依托美国的DAO,组织需在美国纳税。
特殊目的信托
特殊目的信托的形态通常是DAO将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受托人,并通过信托协议委托受托人进行业务活动。这既解决了线下实体问题,也能让DAO成员和受托人都受到有限责任保护。将法律结构引入DAO的主要问题之一是,遵守为传统组织设计的规范可能会损害DAO的去中心化和自由度。特别是大多数法律结构都需要政府审批才能完成。而依据某岛法律成立的特别目的信托消除了这一问题。它无需政府审批,无需保持汇报。依据信托协议发生资产转移时该信托即生效。但特别目的信托应用的场景主要是代表DAO里的委员会或SubDAO进行特定业务,将整个DAO包装为信托结构目前还有待探索。
以上讨论的所有方案都解决了最初的三个问题。但在此基础上,又各有特点。DAO的法律结构在实际设计中要适配的情况往往复杂,需考虑的因素包括主要参与成员所在国家区域、期望的治理结构、去中心化程度、主要业务方向、DAO的成员规模和持续性、代币策略、SubDAO策略、注册成本等。
关于DAO的法律结构和相关实践是新兴领域,尚未形成普遍共识和最佳实践,需要进一步探索。